Cover報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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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核心:“‘愛明星比愛父母重要’,女兒這句話讓我喪失了理智。”昨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時,砍死追星女兒的李某不停強調,正是這句話刺激了他,才令他一時衝動。2013年11月8日,在父女倆的爭吵中,李某持刀砍向13歲女兒楠楠(化名)頭面部致其死亡,自己也割腕試圖自殺。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李某提起公訴。
  據檢方指控,2013年11月8日8時許,李某在丰台區家中因瑣事與其女楠楠(歿年13歲)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持菜刀砍擊楠楠頭面部數下,致楠楠失血性休剋死亡,後李某用菜刀割腕自殺未遂,電話報警投案。
  這並非李某父女倆第一次爭吵,因為女兒追星,亂髮脾氣,兩人曾多次發生過爭吵。李某稱,楠楠在初一升初二時突然迷上一個韓國男子團體。“天天上網追明星,晚上不睡覺,早上起不來”,成績也出現下滑,“2013年暑假一篇作業也沒寫”,李某多次到學校找老師瞭解情況,弄得父女關係更加僵化。
  檢方認為,李某的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不同於一般案件,本案是家庭矛盾,作案動機是一時激憤,被告人自殺未遂且已經構成自首,可以從輕處理。同時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弱,傷害未成年人應當從重處罰,綜合考慮建議判處無期徒刑。
  本案未當庭宣判。
  (新京報)
  (原標題:女兒追星拒上學被父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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