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作出重大修改,兒童出行需使用安全座椅將有望納入法規體系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天軍報道:高速路、快速路的倒行逆施車輛時常令人驚出冷汗,這類危險駕駛行為以後可能會大幅減少,一單罰款就將提高至3000元。記者28日從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獲悉,《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與前稿相比做出了多處重大修改,該條例將在本次會議表決。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渤對修改作了說明,如前稿中違停成本可能低於正常繳費、自願申報停駛可抵扣處罰,要求社會車輛加裝行車記錄儀等等都做出了修改及刪除。
  路邊違停最低罰500元
  關於提高路邊臨時停車收費路段違停罰款的問題,一審中,有委員提出,《草案》中違法停車收費的罰款額度是二百到二千元,幅度太大,如何執行?經研究,在不同時間,不同地段違停,所造成的對交通擁堵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根據過罰相當的基本原則,由執法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較為合理。
  為避免執法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草案》規定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要制定具體的處罰標準。而針對允許路邊臨時停車的路段可能出現違停成本低於正常繳費的情況,《草案》對實施道路臨時停車收費的路段也作了特別規定,將其違停最低罰款額度由200元提高到了500元,以引導駕駛人依法使用路邊臨時停車車位,建議繼續保留這一規定。
  隧道內逆行將罰3000元
  最令人氣憤的倒行逆施,在修改中也得到了重視。《草案修改一稿》根據執法部門提供的數據及參考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建議將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或者隧道內逆行或者倒退行駛的處罰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為3000元。
  《草案修改一稿》還對關於兒童安全座椅的問題進行了專門討論。一審中,有委員提出,《草案》中規定了四周歲以下兒童乘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必須要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兒童安全座椅的,是否具可操作性?經研究,近年來,兒童死於交通事故的數字不斷上升,主要原因是不系安全帶、乘坐位置不當等,兒童安全出行問題亟待解決。目前,上海、山東等地已經出台了兒童乘車安全方面的規定,將兒童安全乘車有關內容納入特區法規的時機也已成熟。經溝通,條例修改出台後執法部門將通過安全交通宣傳月、警營開放日等活動針對家長和兒童進行專項宣傳,並擇機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相關專項整治行動。
  法制委員會認為,《草案修改一稿》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建議常委會本次會議審議後予以表決。編輯:王銳  (原標題:深圳:高速公路倒車將罰3000元 路邊違停最低罰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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