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支出佔收入逾7成 銀行拒核撥房貸【廖珮君╱台北報導】為防堵房市人頭戶,金管會盯上借款人所得負債比,要求各銀行對借款人所得、職業、負債燒烤等自訂審查原則,據調查,目前各銀行多以負債比為核貸評估,如月支出佔月收入逾7成,甚有銀行採房貸利率5%,去推算還款能力,超標者將無法借591錢買房子。金管會函17銀行改善央行上周召開理監事會議,僅宣布升息半碼,沒有再宣布打房新措施。不過金管會打房動作仍不斷,金管會上周發函給資產管理公司17家不動產(包含房貸、修繕、建築融資)相關貸款所比率過高的銀行,要求文到兩周內,提改善計劃,各銀行最晚須在本周三回報。 金管會公文中帛琉對人頭戶查核,有兩大要點,首先須釐清借款人、保證人、擔保品所有權人,和各借款人關聯性,舉例來說,是否有他人代為還款繳息,其次,須訂定賣屋借款人所得負債比的審查機制,如還款能力和借款金額是否明顯不相當。金管會官員舉例,在沒有其他所得來源下,借款戶月收入僅2萬元,或是借款酒店工作戶已債台高築,卻大買豪宅,顯示所得和負債不相稱,就是人頭戶表徵。 各銀行多以所得負債比做核貸評估,如華南銀月支出佔月收入逾7成就不核貸房地產,彰銀是含生活所需的總支出超過總收入就拒貸,安泰銀則採卡債加信貸超過月薪22倍者,再借房貸一律不核撥,也就是說,高負債者恐無法買房子。新成屋 銀行從嚴評估還款力聯邦銀更嚴,採月支出佔月收入逾3成就送總行嚴審,內規還採房貸利率5%去推算還款能力。銀行局長桂先農說,這17家銀行不動找房子產放款佔總放款比率平均達4成,惟據了解,不動產佔比超過30%者,均收到提改善計劃函,暗示金管會認為不動產放款佔總放款比重超過3成就屬警戒結婚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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